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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本月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www.fjsen.com 2013-07-24 06:3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龙岩本月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晨报讯(特派龙岩记者 廖燕妮)昨日,记者了解到,龙岩市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上下限标准,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工资基数按照最高不得超过龙岩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17153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标准,今年中央驻岩单位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5%,其他缴存单位月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职工各12%。而调整后的缴存工资基数按照最高不得超过龙岩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即17153元,而去年龙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中央驻岩单位及职工的月缴存比例为12%,即14816元。

此外,去年中央驻岩单位和其他缴存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556元,市本级、新罗区、漳平市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136元,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120元。7月1日起执行的月缴存额中央驻岩单位的上限为5146元,其他存缴单位及职工上限为4116元,市本级、新罗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比去年提高32元;漳平、永定、上杭月缴存额下限为148元,比去年提高28元;武平、长汀、连城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比去年提高12元。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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