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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车撞人判决不公? 龙岩中院:一辆赔一辆不赔

www.fjsen.com 2013-07-18 11:25  简伟雄 廖明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案例2 货车违规运载出事故 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2010年1月,武平的王先生驾驶轻型货车,车上装载着烟花爆竹,在省道205线武平段,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负全责,需承担小型客车的车辆损失和施救费用共计1万余元。

王先生的轻型货车也曾投保过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事发后,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肇事车辆属于非营运货车,事故发生时违规运输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保险公司的商业险责任应当免除。

近日,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龙岩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肇事车辆虽违规运载,但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2000元,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付8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违法装载影响了安全行驶状态,且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才可以拒赔。但这起交通事故中,事故的发生同王先生运输烟花爆竹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管运载什么货物,交通事故还是会发生。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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