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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收取违约金 上杭一自来水公司被罚十万

www.fjsen.com 2013-07-11 15:24  吴林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自定违约金 自来水公司被罚十万

东南网7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刘华艳)自行收取用户5‰/日的违约金,龙岩上杭县一自来水公司挨罚,收到罚款10万元的罚单。

日前,上杭县工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该自来水公司制定霸王合同,对逾期不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收取应缴水费总金额5‰/日的违约金。

而早在2011年4月29日,龙岩市政府就明确规定,用户逾期不按时缴纳水费的,每逾期一天加收水费额3‰的违约金。

经核查,自2011年5月1日到2013年4月15日,该自来水公司共对一百多户逾期未缴水费的用户收取了4万余元的违约金,即该公司多收了38000多元。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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