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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坚持十年述责述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www.fjsen.com 2014-06-08 10:45:05 来源:闽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对象三级覆盖 责任环环相扣

漳平市坚持十年述责述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本报讯 (通讯员 林佩贤 赖志雄 黄玉忠) “菁城、永福、和平、灵地4个镇(街道)和水利、审计、统计、综合执法局等4个市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还有1个单位未落实整改,我们下一步要对该单位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重点跟踪督查抓好落实。”这是日前漳平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2013年度乡科级主要领导述责述廉会后问题整改工作的一个侧影。

为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04年初,漳平市制定下发《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述责述廉制度》,具体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每年初,安排8-10名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上台进行述责述廉。为防止走过场,增强制度执行实效,漳平市纪委对乡科级“一把手”的述责述廉工作严把“三个环节”。即述前组织测廉、示廉。述责述廉对象确定后,市纪委组织人员深入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掌握述责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自身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情况,对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责成该对象在上台述责述廉时予以说明。述中开展询廉、评廉。述责述廉会上,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行风代表等“四员一代表”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评议,现场询问、质询,并提出改进工作和作风的意见建议,测评结果报市委组织部,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述后还要促廉、诺廉。乡科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后,市纪委对其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述责述廉报告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自2004年以来,漳平市共有84位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了述责述廉,有2名领导干部在述责述廉报告公示后,被举报存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经调查核实,给予党纪立案处理;有8名领导干部因会后问题整改不到位被诫勉谈话。从2008年开始,漳平市纪委将此项制度扩大到基层所(站)负责人和村(居)负责人。截至目前,共有520多名基层所(站)负责人和780多名村(居)主干进行了述责述廉。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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