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生活> 正文

门前屋后起阁楼 楼顶冒出楼中楼

www.fjsen.com 2014-06-23 10:09:54 刘菲菲 罗玉文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部门

多为历史遗留问题

现正进行摸底备案

带着中心坝梅区涂女士的问题及对整个片区违章搭盖现状的疑惑,记者来到了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了解。

针对涂女士所反映的汀州镇中心坝梅区3-14号黄某带头占地建围墙,在围墙内违章搭建2层小楼一事,该局二中队中队长廖旭方接受了记者采访。“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廖旭方说,该户主黄某在1992年1月20日经长汀县政府获准,在中心坝梅区3-14号使用60平方米土地建房,该房屋于1993年竣工,取得了土地证,实际使用面积为62.37平方米。1995年,黄某经县建委批准临时建设庭院,面积为39平方米。

“那时候庭院建好的时候,里面就有一个厨房,面积大概14平方米。”廖旭方告诉记者,自临时庭院建好后,已经有了一个厨房,并且厨房顶上有钢架结构的搭盖。

“应该说,他并不是新建了阁楼,而是对钢架搭盖重新装修。”廖旭方说,据他们了解,今年5月初,黄某儿子准备结婚,才将庭院厨房顶上的违章搭盖进行装修翻新,用铝合金窗户围了起来。

既然是临时用地,为何多年来未进行拆除,甚至还能重新翻修?当记者对此提出质疑时,廖旭方坦言,根据规定临时用地有效期为两年,且经调查黄某并未及时办理相关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的延续手续,因此严格来说,黄某的庭院确实属于违章搭建。他说,这个是历史遗留“两违”问题,临时用地时间为1995年,而且基本上老百姓获批临时用地后都不会自行拆除。2003年,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才成立,加上这类问题在中心坝普遍存在,作为管理部门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处理,容易引发干群矛盾。

一句历史遗留“两违”问题,是否能成为违章搭盖存在的托词?正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时,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林宝东得知记者的来意,也接受了采访。

责任编辑:王琼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