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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住宅楼里办公司现象普遍 业主抱怨隐患多

www.fjsen.com 2013-12-18 09:51  陈志强 刘菲菲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 陈志强刘菲菲 文/图

“移动集团业务代理商,CI幢-1梯”“××美容会所,上四楼”……一走进龙岩城区登高西路安置小区,放眼可见小区楼底墙壁上贴着许多套房当经营场所的指示广告,上面写明公司在哪一幢哪一层 (如图)。像这样租赁住宅套房当经营场所办公司的现象,在我市许多小区比比皆是,如裕锦园、水韵华都、山水华庭、西湖园安置小区等都不同程度存在。

住宅套房出租无可厚非,可用来办公司,那就让人感觉不一样了,毕竟房东、公司、物业及工商部门之间都有着一些利益关系或者管理上的关系,有利益关系或管理上的关系,各方势必会产生矛盾,那么套房出租给公司该不该?12月11日至1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小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一到上下班,上下电梯的人太多了,等电梯等得很烦。”在龙腾路一安置小区,一位林姓先生埋怨不应该在小区里办公司,他说,住宅是住人的场所,办公司应该到写字楼去。

小谢住在山水华庭,一到晚上,小区地面停满车辆,他说,小区有的套房出租给个人经营一直销产品,直销经营往往引来很多人,这帮人走了,那帮人又来,电梯使用频率高就不用说了,经常占用小区临时车位,造成小区居民没有地方停车。这还不算,各种社会人员鱼龙混杂,聚在套房里说课、喧哗,非常吵闹,也给小区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小区的卫生很糟糕,经常可以看到乱扔垃圾现象,到了夏天引来蝇虫满天飞。”一位家住东肖姓陈的市民表示不应该将套房出租,影响别人的生活。

……

据了解,在岩城小区,租用套房用于办公司搞经营现象比较普遍,比如美容、会所、律师事务所、招投标公司、经贸公司、商会等等,办公司搞经营或多或少会带来治安、停车、卫生等方面的影响和不便,造成邻里关系或多或少矛盾。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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