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
2025-09-02 17:01: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马伊骅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龙岩9月2日讯(记者 江雅萍)9月2日,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新闻发布会,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发布一批优秀案例。 会上,龙岩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宇明介绍道,2020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7件,磋商70件,召开公开听证23件,制发检察建议8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专项修缮资金5000万余元,对重要战役旧址、烈士纪念设施、英雄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存实施修缮、重建工程55处,完善标识牌73处,整改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400余处,改扩建烈士集中安葬区6处,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1300余座。 在推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中,龙岩市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龙岩市检察机关全力推进,融入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大局。2017年,龙岩在全国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2019年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龙岩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提请推动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题视察,并提出意见建议11条。同时,开展专项行动,针对闽西特色红色文化遗存进行重点监督,摸排大量线索,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推动红色文化遗存系统治理。针对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难题,两级检察机关发挥一体优势,共同推动制定修复《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方案,投入修缮经费361万余元,修复红色文物50余处,该案入选最高检专刊典型案例。在办案中注重分类施策,龙岩市检察机关依据问题性质精准运用监督方式,邀请多方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甚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此外,龙岩市检察机关健全长效机制,将红色资源保护与秀美乡村建设融合,设立检察联络点,成立革命旧址守护联盟,推进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 为凝聚保护合力,龙岩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协同各方。在区域协作上,联合江西赣州、广东梅州两地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指导长汀县检察院与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会签协作意见。在检行联动方面,与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岩市司法局等单位建立配合机制,开展专项行动,促成签订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协议1350份,推动长汀县成立全省首个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参与,龙岩市检察院与长汀县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推动增设公益性岗位,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十周年。作为福建省首批公益诉讼试点设区市之一,龙岩市检察机关十年来积极探索,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岩经验。未来。龙岩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十周年为新起点,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龙岩市红色资源提供更加全方位、高质量的检察保护方案,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文物保护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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