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中都:以“法治+”助力 护航稻香小镇振兴之路
2024-05-31 10:24: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31日讯(通讯员 李艳)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必须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上用心用情用力,以良法善治写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法治+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经济支撑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要围绕发展现代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必须强化法治保障,更好地把优势资源转化为优势产业。 说到中都镇富光村,那可是个远近闻名的网红村。宁静的村庄碧水环绕,河岸边的沙滩公园回荡着孩子们的笑声,一块块石板在草长莺飞的岸边公园里铺出一条幸福之路…旅游度假的好地方。 曾经的富光村是偏远落后的村庄,村财薄弱村,给全镇甚至全县“拉后腿”,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10万余元。为提升当地乡村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中都镇以农业优势产业为牵引,将‘乡土气’作为特色,以‘园囿之旅’为主题,构建小而精美的乡村旅游路线。法治服务是深化项目建设的坚实保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都镇牢固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突出乡村的质朴和自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规范指导作用,基层党员干部、“法律明白人”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都镇精准对接项目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话,打好项目实施的法治宣传、政策解读、“法治体检”、法律服务等“前锋战”,优化项目建设法治环境。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分析会,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制定化解预案,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途径进行化解,消除项目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都镇项目负责人说道“后期,项目剩余道路施工以及项目运营等问题,我们将会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今,富光村从偏僻村落变为县城“后花园”和网红景点,切实推动了当地乡村旅游业实现良好开局,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仅8天就接待了6万人次,实现营业额收入达100余万元。有力促进村集体增收和村民共富,这也是中都镇发挥好法治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作用的重大硕果。 法治+乡风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治理之路 以高质量法治之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还要在加强乡风治理上做文章。如何将法治文化宣传融入群众的生活生产中,引导群众向善、向美、向好,稳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法治“动能”,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围绕这一课题,中都镇积极探索、主动尝试,结合普法实践、基层治理实践,用法治力量滋养“文明乡风”,走出一条“文化之都”的治理之路。 以中都镇都康村为例,近年来,都康村焕发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法治新风的乡村新气象,都康村的变化源于乡风治理的提升。实现乡村基层群众自治与基层治理制度的有效衔接,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缺一不可。“依法建制、以制治民”,都康村传承传统文化,耕读文化、优良家风,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依据,编写制定《都康村村规民约》,让法治宣传抬头可见,通过“立规矩”,推动“遵纪守法”这项“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充分发挥法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效能,需要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镇村两级探索建立了“3+N”乡风依法治理模式。“3”是在镇级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队长的乡风治理总队,村建立以挂村领导为队长的支队,各村民小组建立以村“两委”干部为队长的分队;“N”是依托现有的党员先锋队、新时代文明实践队、村民自治组织等,广泛动员外出乡贤、乡土文化人才、离退休人员等各种社会力量加入乡风依法治理当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遵循“群众工作群众做”的原则,镇村两级党组织号召下,党员干部纷纷带头示范,广大群众踊跃参与,避免了“党员干部在干,广大群众在看”的现象。 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级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禁赌禁毒协会、民事调解理事会等6个村民自治组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拓展村民参政议事渠道,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让各项村务工作井井有条,巩固提升良好的村风民风。村级自治组织成立后,积极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建章立制强规范,从制度上规划村民行为,制定了《都康村村民议事会章程》《都康村禁赌协会章程》等制度,倡导尊崇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二十多年来,全村无赌博现象。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 保障、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中都镇都康村相继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文明村镇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乡风联系点”。 法治+文化涵养,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厚植乡村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浸润人心,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上杭县中都镇文化底蕴深厚,是全省闻名的“鱼米之乡”,素有“文化中都”的美称。这里不仅有丰饶的物产,还有百年传承的“中和”文化:“中”意喻正直公正、不偏不倚,“和”代表着和睦相处,和谐幸福。与中都镇在矛盾化解中秉持的理念不谋而合。依托中都文化氛围,通过挖掘本都文化资源,将文化阵地与法治相结合,既体现了丰富的法治内涵又展现了本都的博大精深,实现了法治文化的有机融合,以法治助力“稻香小镇”振兴。 上杭县中都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中和”文化有机融入矛盾纠纷调处中、融入执法、司法的全过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及乡村振兴战略中,提炼出了以知责任、拓广度,知标准、提精度,知法律、守尺度,知难点、强力度,知人文、传温度为内容的“五知五度”矛盾调处工作法。2023年2月,丘大爷与儿子之间因为赡养问题产生矛盾,关系不断恶化,亲友和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未见成效。中都镇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邀请当地“身边好人”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调解员耐心倾听父子二人心中多年积怨,平复双方激动的情绪并了解原委、找到症结,引导双方角色互换。“身边好人”结合自身经历,向丘大爷儿子讲述村里流传的“孝道经”。经过多番工作,父子俩终于体谅到对方的难处,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矛盾消弭于无形。“真的很愧疚,幸亏你们及时提醒,太感谢了”,临走前,丘大爷儿子向调解员和乡贤再三表达谢意。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自治型和多元共治型的调解模式的同步升级,中都镇制定了《镇对村安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通过制度建设为化解乡村社会纠纷、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助力。 “乡村矛盾纠纷有大有小,总体上小得多,大都可以通过发挥村民自治优势在本村解决”中都镇调解委员会主任说道“一般来说,90%左右的纠纷能够在村社一级调解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矛盾纠纷当场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可以报送至镇里调查了解、多部门配合解决问题,个别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通过分析研判、多次走访,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辖区社会安定稳定。2024年以来,中都镇成功调解纠纷198起,化解率达100%,其中成功化解1起长达八年的矛盾纠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2019年-2023年连续五年获评市级“平安乡镇”,被授予“龙岩市平安县乡村三级联创长安型乡镇”荣誉称号,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发挥法治“保障力”,激发振兴“源动力”,上杭县中都镇的乡村振兴战略还在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建设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都镇将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快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推动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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