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龙岩频道 > 正文

《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2-12-06 10:55:16 傅晓君 张永辉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江雅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2月6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近日,《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该条例的通过标志着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条例》对龙岩市客家文化规划与保护、传承与发展、交流与合作、监督与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客家文化保护构建起科学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对擦亮龙岩市“客家祖地”品牌、培养良好文化生态、传承海内外客家人共同的文脉和乡愁、打造全球客家文化高地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据介绍,龙岩市是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整体性保护较早的市。早在2008年,龙岩市就着手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及创建工作,经过十年接续奋斗,2017年1月,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最终获批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9年10月,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年6月,市政府制定实施了《龙岩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

自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龙岩市坚持“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工作理念,全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新增2项、省级新增31项、市级新增198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新增1人、省级新增27人、市级新增135人。初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扎实推动龙岩市优秀传统客家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绽放新的时代光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