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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通报桃溪卫生院副院长坠楼事件调查情况

www.fjsen.com 2014-08-19 18:15:00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2014年8月16日上午9时左右,桃溪镇洋畲村刘荣添之子(满2个月龄)由其母亲带到桃溪中心卫生院按正常程序接种小麻糖丸。当日下午3时左右患儿由其母亲抱到桃溪中心卫生院就诊,患儿母亲称,患儿服用小麻糖丸后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出现呕吐症状,呕吐后脸色转青。卫生院医生蓝添福接诊后认为患儿病情较重,即行给氧、降温(体温37.8度)等处理,同时卫生院指派医生、护士各1名随卫生院救护车护送患儿到县医院治疗。患儿送到县医院急诊科后心跳己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晚患儿被送至县殡仪馆后,患儿家属分别到卫生院和桃溪派出所反映情况。

8月17日上午8时左右,患儿家属一行10余人到卫生院要求协商解决患儿死亡补偿问题,经卫生院兰大隽副院长(主持工作)解释后,患儿家属同意按司法程序解决,并离开卫生院。

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县卫生局接到兰大隽的电话报告后,即组织局分管领导、局医政股、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儿科医生等人员前往卫生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市疾控中心进行了汇报。中午1时30分左右,因患儿家属离开卫生院前往县城申请司法鉴定,县卫生局调查人员返回县城。下午3时左右,兰大隽又电话向县卫生局报告,称患儿家属不愿走司法程序而强烈要求卫生院协商解决。县卫生局随即又组织局分管领导、局医政股、县疾控中心等人员,并邀请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前往卫生院协调解决有关事宜。下午5时左右,由县卫生局牵头,在卫生院二楼会议室举行调解会议,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县疾控中心、桃溪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和洋畲村村两委等相关人员,患儿家属,卫生院兰大隽、王万达两位同志参加了调解会。在调解过程中,会场秩序比较有序,医患双方情绪也比较平稳,未发生肢体冲突。经多次沟通协商,患方提出补偿金额25万元的70%计17.5万元由院方承担,县调查组及院方认为患儿死因尚未查明,再次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协商无果。鉴于当时时间较晚,提出第二天上午再进行协商。此时约晚上8时,患方发现兰大隽不在会场,便在卫生院院内寻找,但未发现其踪迹。于是县卫生局、桃溪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在场人员和卫生院职工一起寻找兰大隽,晚上8时10分左右,派出所干警发现兰大隽仰卧在卫生院大门右侧(门诊楼旁)的水泥板上,头部流血,人事不醒。随即组织医生护士对其实施抢救,同时向县“120”急救中心呼救和“110”报警,并安排车辆和医护人员将其送往县医院抢救,途中与县医院救护车对接。

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即通知大禾卫生院组织医生护士赶往桃溪中心卫生院协助医疗工作,并通知县医院组织医疗骨干在县“120”急救中心等候抢救。晚上9时20分左右救护车抵达县“120”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死亡。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前往桃溪中心卫生院开展侦查工作,据县公安局技术部门现场勘验及调查取证,初步排除兰大隽系他杀的可能。目前,县公安、卫生、药监、人社等部门正联合开展患儿死因和兰大隽坠楼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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