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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法院裁判文书可以在网上查询 已公布4305件

www.fjsen.com 2014-04-24 10:07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了!今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生效。根据该规定,龙岩两级法院已陆续将生效判决书在网上公开,此后,无论当事人还是社会公众都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或龙岩两级法院官方网站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

截至目前,龙岩两级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305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

背景:以公开促公正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强化司法透明度,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已是大势所趋。案件、事情因何而起?当事人的诉请是什么?有什么证据?是非如何厘清?法院如何认定?一切都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放在互联网上供公众审阅!如此,司法权的运行将更清晰地呈现在当事人和公众面前,“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上网公示裁判文书,将诉讼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援引法律等都充分展现了出来,加强了对法官辨法析理的监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裁判文书上网,将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有效促进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抵制各种不当干预。

规范:防止隐私外泄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要达到100%。即,不能选择性公开,要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那么,裁判文书上网,是否会侵害当事人的隐私呢?

龙岩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寿安介绍说,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必须采取符号替代方式对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要删除下列信息: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此外,张主任表示,在要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面公布的同时,以下4类案件不在互联网公布: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方向:以100%公开为目标

为了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除依照有关要求进行技术处理以外,裁判文书应当与送达当事人的一致。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以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检索和查阅。承办法官或者法院指定的专门人员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完成技术处理,并提交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龙岩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统计数据显示,至目前,龙岩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670件,其中生效裁判文书有7272件,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数为2320件,已上网公布4305件。如此计算之后,龙岩两级法院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已经达到86.9%。

对此,龙岩中院林宜杰副院长表示,今后两级法院将继续抓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阳光司法工程”,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通讯员 张丽姑)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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