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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放养"充电隐患大 约占家庭火灾总数40%

www.fjsen.com 2014-01-10 09:08  曾燕福 刘晓东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刘晓东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识》,提醒市民在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火灾事故发生。1月6日,记者通过走访岩城部分老旧小区发现,许多市民为图方便,在室内楼道、杂物间为电动车通宵充电现象较常见,为火灾埋下隐患。

楼道、储物间

成电动车充电主要场所

每天给爱车充电是电动车主的“必修课”。刘先生家住南城溪南新村,平时都是骑电动车上班。谈到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他信心满满地说:“没问题”。

当日,在记者的提议下,刘先生带记者来到他家储物室,平时他总把电动车放在那里。储物室放着一辆电动车和一辆燃油摩托,电动车正在充电,旁边是一堆纸箱等杂物,整个储物室显得有些杂乱。刘先生说,由于家住六楼,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就全放在这里。

“用户一般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或杂物间,晚上8时左右开始充电,凌晨2时左右就基本充满了,但基本上是任其继续充电,这样电池、充电器就可能因过充、发热引发火灾。”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些以电动车为出行工具的市民,为图方便,常把电动车停放在楼道里充电。可是很少有市民知道,这种做法不仅埋下了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也给楼上居民的逃生带来了障碍。根据《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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