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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男子小车抵押在银行 被妻解押偷卖

www.fjsen.com 2014-01-10 16:22  简伟雄 戴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我名下的车 咋被妻子偷卖了

龙岩一市民抵押在银行的机动车登记证被妻子解押,直到离婚后才发现;

他认为银行没有本人委托书,就让妻子把证书拿走,应担责

东南网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简伟雄 戴敏)龙岩市民温先生最近有点烦,离婚后,他才发现自己名下的小车被当时的妻子给偷偷卖了。

温先生实在想不通,要卖车得先拿到抵押在某银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他从没向银行出示过任何个人信息,前妻是怎么从银行拿到的?就这一疑问,温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求助。

昨日,事发银行龙岩分行的相关负责人解释,温先生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的分期付款也是夫妻俩一起办理的。当时他俩还未离婚,温先生妻子付清贷款,出示证件后,领走证书的程序是合规的。

市民

离完婚,发现名下的车被卖了

此前,温先生到某银行龙岩分行按揭10万元买车,贷款分3年还清。当时温先生的妻子郭女士也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名。车子登记在温先生名下,机动车登记证明被抵押在银行。

去年,温先生与妻子准备离婚,他曾到银行咨询如何才能取得自己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明。银行告诉他,“需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如果其他人来领,要经过公证后的委托书”。

2013年3月,温先生与妻子离婚了。当温先生再次到银行准备解押,取回登记证明时,却发现证明早被前妻领走。他再到车管所查询,车子被转到了广东。温先生问过前妻,才知道车被前妻卖了。

温先生说,那车之前一直都是租给朋友用,他自己没开。直到离婚后,才发现车早就被妻子取回,卖掉了。

自己没有出示公证过的委托书,前妻怎么能在银行领到机动车登记证明呢?这让温先生无法理解,他认为车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银行也有责任。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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