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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退股7.5万打水漂?公司:合同规定须“议价”

www.fjsen.com 2013-10-17 07:38:43 李贵荣 吴林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辞职退股 7.5万“打水漂”? 龙岩小江拿不回投资的钱,公司称合同已规定要“议价”

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吴林增 文/图)公司鼓励员工入股,看起来是好事,可当员工要求退股时,却被要求议价后才答应退股。

昨日,龙岩小江反映,今年2月,她花7.5万元在超妍汇天美容会所入股,9月公司辞退了她,还拒绝退股,说“即使要退股,也要打折扣”。“这不是‘绑架’我们员工吗?”小江气愤地说。

员工:离职退股遭遇“议价”

去年10月2日,小江进入龙岩超妍美容连锁机构鑫辉花园店,“公司规定,业绩达到3万元,就可以入公司股份分红”。

今年2月27日,小江拿出7.5万元入了股,双方签订了一份股份出让合同。

其中,合同第八条规定,乙方如果是在超妍汇天连锁体系任职,在离职时必须全部退股,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小江说,10月12日,店里来了一名男顾客,店里要求她上钟(开始计时间开工)。

“男顾客会动手动脚。”小江拒绝了上钟,因此与公司发生矛盾。

小江说,在该公司上班,一天要上13个小时,像被“囚禁”在里面。如今,又跟公司闹矛盾,她不愿意继续在那里上班。

于是,她想按照合同规定,在离职后拿回全部的股本。没想到,公司拒绝退股。

小江说,公司跟她说即使要退股,也不能退还全部股本,要议价后,“也就是要打折扣,才能退股。”

同是该公司员工的龚女士和小谢,入股3万元左右,听说此事后也在担心,万一哪天离职时要不回股本。“这些股本,难不成都要打水漂了?”昨日,小江等人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此事,寻求帮助。

公司:合同已明确要扣利润

昨日,记者看到,股份出让合同第五条明确:入股后和店铺租约期满前一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股,除此之外,中途可退股或转股。乙方需退股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按原来的股本退股,并不计任何的利润和股金利息等孳息;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同时,第八条规定,乙方如果在超妍连锁机构任职,离职时必须全部退股,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小江说,合同既然规定按原股本退股,为何还要经过议价?她认为,公司主导“议价”,价格难以公正公平,“议价”等于被“绑架”,公司此举是为了“套住”员工,让员工无法离职。

对此,超妍汇天连锁机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发放股份是给员工的福利,只有骨干员工才有资格入股。

该负责人表示,员工自愿与公司签订股份出让合同,员工入股时,合同中就规定:经甲方同意后按原来的股本退股,并不计任何的利润和股金利息等孳息。“按照合同,退股时必须扣除股本已经产生的分红利润,所以,退股必须双方议价,才能退还股份。”该负责人说,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龙岩超妍美容连锁机构鑫辉花园店一负责人说,目前公司并没有辞退小江,而是让她回家休息调整。

律师观点

公司出价过低 员工可拒绝出售

针对此事,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毛汉青律师认为,从当事人描述的情况看,其公司应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的“退股”即是公司主动回购股份的行为。“一般回购股份的价格,要看公司目前的股金情况,即按现在的资本金总额除以公司总股份数。但是,如果公司愿意议价回购,只要员工和公司达成一致也是可行的。”

而持有股份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有权利要求查看公司的资本金增长情况以及股份总额,看股份是否增值。股东可以计算出实际每股应有的价值,从而在议价时有所参照,如果公司出价过低,员工有权拒绝出售,并用法律手段要求公司按照实际价值对股份进行回购。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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