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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龙岩分行多举措使贷款真正进入小微实体经济

2019-12-19 11:19:09 马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2月19日讯(记者 马悦)为使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小微实体经济,防止贷款资金被转移挪用,工行龙岩分行严格贯彻执行“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使应受托支付走款比重达100%,有力地支持了小微实体经济的发展。

强化贷款用途和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与核实工作。交易合同是证明贷款用途的重要凭证,也是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的依据。该行坚持“双人调查”原则,强化小微企业购销合同、发票、单据等贷款用途证明材料的真实的调查,借助购销双方的历史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信息,交叉验证交易真实性,认真查验增值税发票上所购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与购销合同是否相匹配,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日期是否晚于购销合同签订日期等。确保贷款用途真实,使贷款真正用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严防借款人通过虚假合同、虚假交易骗取贷款和虚构贸易背景办理贸易融资,确保贷款用途和贸易背景的真实。

认真做好贷款的支付。对符合受托支付条件的贷款,做好“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由银行按受托支付协议约定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指定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

加强资金支付的监督管理。把作业监督贯穿整个贷款发放流程,认真监督借款人资金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合规,交易合同的交易对手与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对象是否相同,提供的收款帐号是否为交易对手的帐户。如发现实际的交易对手与借款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收款帐号并非交易对手帐户,应受托支付而未按规定受托支付、化整为零规避受托支付、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交易对手之外的第三者账户等情形的,一律不予放款核准,向经办行下发《信贷作业监督审核意见书》退回支行整改。

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小微企业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定期跟踪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情况,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支付对象或金额、贷款资金回流到借款人或其家人帐户等违规行为,督促经办行及时整改,以防范贷款资金回流和流向不合理,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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