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准入门槛 锤炼执纪铁军
2019-01-31 13:14: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
畅通退出机制树形象 天涯无净土,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齐心协力。 记者了解到,《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信谋私、跑风漏气”“纪律审查中接受请托说情或遇到请托说情不报告不登记”“参与经商办企业、高息放贷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10种情形不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应当坚决予以调离。 “进口关设立了高门槛,退出渠道就得畅通。”谢洪才告诉记者,过去不少人认为进了纪委就等于进了廉政保险箱,对此,市委《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意见,交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人事、编制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安排。” 2018年3月,该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收到某专案组转来关于反映长汀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取证对象借款的问题线索。经市纪委调查组核实,李某在外出向一老板调查取证数月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该老板提出借款20万元的请求,实际借款10万元,未出具借条且未向组织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同年7月,龙岩市纪委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长汀县委给予其免职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处理。 “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不认真受理、调查,搞内外有别、避重就轻、下不为例,既损害系统生态,更折损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该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郐芳说,经常打扫庭院,“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彰显了龙岩市纪委“正人先正己”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将不适合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队伍,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纪委形象负责,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该有的态度。”一位退休老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标准更高一层,要求更严一层,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群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年多来,该市纪委坚持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决不搞亲疏之分,不护短、不遮丑,一律不走简易程序,全部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提级办理,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毫不姑息。据统计,《若干意见》印发以来,该市共调离纪检监察系统55人,其中因党政纪立案调离系统11人,因未履行好监督责任、作风评价差、债务负担重以及个人事项查核等调离7人,因未如期完成融资担保清理而调离37人。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员干部的排头兵、风向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原龙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黎梓元说,“该市纪委严把准入关口、畅通退出渠道,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有风清气正的系统生态,就会赢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若干意见》实施以来,该市纪检监察系统提任或转任副处级、正处级领导干部32人,其中交流到系统外重要岗位11人;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等3个单位被推荐评选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7名干部被推荐评选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0名干部被推荐省纪委嘉奖。2017年9月,龙岩市纪委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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