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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立法,向不文明者“开刀”

2018-10-31 09:01:33 赖志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金秋时节,全新开放的龙津湖公园,成了龙岩市民争相游玩观赏的热门景点,然而,一些市民肆意践踏花丛等不文明行为,引发网友“市民素质堪忧”的集体声讨。

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刺眼,更是在为龙岩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抹黑”。但阵阵讨伐声浪过后,我们不禁要问,为何类似的现象频频出现,甚至屡禁不止?

事实上,龙岩的现状也折射出许多地方的无奈。不仅是公园内践踏花草,诸如公共场合抽烟、景区乱涂乱画、随地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屡屡发生,违规成本太低是其重要原因。面对各类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普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甚至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导致部门处置约束无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不文明者的侥幸与放纵心理。

城市文明不仅关乎城市形象,更凸显城市治理能力的水平,是时候该向不文明行为“亮剑”了!

日前,《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对外颁布(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罗列了龙岩重点治理的“十项不文明行为”清单,并逐一规定了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违者将付出最高5万元处罚。该“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通过不同程度的惩罚、信用记录、举报奖励等奖惩机制,固化文明,弘扬正气。

为“文明立法”是对文明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的进一步明晰化,不仅便于公众遵守,还便于部门处罚。龙岩“条例”出台,本身是对文明行为的重视与倡导,这将进一步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更能提升龙岩城市文明的美誉度与吸引力。

以立法来促进道德建设,发挥法律应有之作用,让不文明者付出切肤之痛的代价,从而约束、杜绝不文明行为,才能树立起文明的社会风尚。想必今后,不文明者恐难再“为所欲为”了。

当然,龙岩“文明立法”是向不文明者“开刀”的一个尝试,实际落地实施能否突破执行力、落实程度等传统瓶颈,还有待进一步检验。(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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