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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通报两起党员干部严重不良习气典型问题

2018-08-28 10:10:59 李大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8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日前,龙岩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严重不良习气典型问题,涉及向工作对象借款、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长汀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原主任(试用期)李佳堂向工作对象借款问题:

2017年11月,李佳堂在一起案件调查中,认识了取证对象长汀籍老板赖某魁。2018年1月,李佳堂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赖某魁提出借款20万元的请求,并称半年内归还。赖某魁考虑到李佳堂是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又是老乡,不便拒绝,遂同意出借10万元给他,而李佳堂未向赖某魁出具借条,也未约定利息。

2018年4月,担心借款事情暴露,李佳堂将10万元借款归还赖某魁,心存侥幸的他,将“不得向管理工作对象借款,确需借款的要办理手续并报告”、“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信谋私、跑风漏气的,坚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等规定抛之脑后,仍然执纪者违纪,严重损害了纪检干部的形象。

龙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南城大队工作人员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问题:

2017年8月,南城大队有关人员在查处水晶嘉园5号楼与6号楼有关业主违建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对于同种性质的违建户,处置不一,有的按规定作行政限制,有的未按规定作行政限制;对接到举报的就进行查处,对未接到举报的就未按规定查处,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同时,执法人员对受理举报的案件未按规定作书面登记,未按规定指派2名正式执法人员执法,未按规定实地查看的情况下便下达整改通知书,未按规定告知当事人,自己代写“当事人拒签”,且要求南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作假见证,也未按“一违一档”建立档案,执法程序多处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2018年7月,龙岩市纪委给予李佳堂党内警告处分,长汀县委提前终止其长汀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试用期,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018年8月,龙岩市纪委派驻市执法局纪检组对制违中队中队长钟继煌、执法支队南城大队大队长余翔进行诫勉谈话,对制违中队科员赖仲勇、南城大队副大队长罗宝洪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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