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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水于河 守护生态

2018-07-09 16:00:43 石芳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7月9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新罗区在全市率先无条件全面执行小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释放。”记者7日从龙岩市水利局获悉,新罗区政府日前印发《落实强化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方案》,对小水电生态流量释放作出规定,还水于河。

这是龙岩市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水环境保护,走出小水电站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的坚实一步。

水电开发问题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龙岩市水利、环保、经信等部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进度排全省前列。

龙岩市现有水电站1177处,其中装机容量五万kW以下农村小水电1175处。小水电站的建设发展,在缓解龙岩市电力紧缺状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水电的深度开发,这些水电站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造成河流减水断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龙岩市高度重视水生态修复工作,早在2015年,以长汀县作为全省小水电退出“试点县”为契机,创新机制,探索“改、限、退”的办法分类实施——改,即对水电站进行改造,设置放水设施,实施生态下泄流量;限,即对水电站实行限制运行,在枯水期一律不准发电,水量直接回归河流;退,即实行水电站退出。截至目前,该县退出23个老旧小水电,全市共退出37个老旧小水电。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2017年9月30日,市水利局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探索出有龙岩特色的水电站整改新思路,有效提高小水电站的生态修复质量。

2018年1月底,龙岩市全面完成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核定工作,比省定6月底前完成的时间节点提早了5个月;以县为单位做好水电站“一站一策”总体方案,并提高方案编制标准,要求报市水利局审查,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备案。截止6月30日,各县(市、区)已全部按程序完成方案编制并上报备案。

与此同时,龙岩市水利局积极探索推动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改造。目前,全市已设置下泄设施水电站309座,占任务数的26%;安装在线监控99座,占任务数的8%;已纳入环保监控平台45座,占总任务数的4%。

“龙岩市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龙岩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科负责人表示,但是后续任务仍然艰巨,我们还需主动作为,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完成30%以上的整改任务,重点确保自然保护区、装机1000kW以上等水电站的整改;到2020年,基本形成水电站绿色发展格局,有效解决水电开发造成的减水断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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