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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2018-06-28 20:31:02 石芳 陈斯斌 傅加斌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红”“绿”并举突出地方特色

“红色”和“绿色”,是闽西的底色。如何把闽西大地上的厚重红色文化和生态文化真正传承好、发扬好、利用好?市人大常委会开启了自己的立法实践:突出地方特色,不盲从大流。

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我市注重突出龙岩特色、体现龙岩需求、服务龙岩发展,围绕“红色”和“绿色”这两个龙岩的特色进行了立法,打造出地方立法浓浓的“闽西味道”——

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实施的首部实体法《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直击陈规陋习,为美丽龙岩保驾护航;

今年3月1日,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订的保护红色文化遗存的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彰显我市积极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对于我市大力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龙岩市作为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的政治站位。

当前,立足闽西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条例通过实施后,将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平,让青山更绿、清水更清。而今年审议的立法项目《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也积极倡导广大市民要传承红色基因,要遵守包含生态文明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用立法铸就生态文明保护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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