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6-15 10:31:50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龙岩6月15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6月13日,龙岩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长汀县人社局、大同镇等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4月22日晚,长汀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丘洪兴和按正科长级层次管理干部赖观华,大同镇组织委员、师福村挂村领导罗立斌,以及大同镇师福村党支部书记赖五哥等人,在长汀县某饭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长汀某培训学校的宴请,此次宴请由该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丈夫廖某某出面邀请并承担相关费用约2750元。2018年6月,丘洪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赖观华、罗立斌、赖五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龙岩市公安局堂堡派出所民警(合溪派出所原户籍民警)雷焕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雷焕彪在担任合溪派出所户籍民警期间,利用办理暂住证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好处费”共计2480元。2018年2月,永定区纪委对雷焕彪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3.新罗区白沙镇矿产资源管理所原所长廖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廖毅在担任白沙镇矿产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先后7次违规接受白沙镇某无证煤硐主李某某在高档娱乐场所为其安排的娱乐活动。此外,廖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廖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这3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反躬自省。端午假期将至,龙岩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结合中央、省、市三级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学习宣讲,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对全体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到位。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依纪监督和依法监督相结合,聚焦主业主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新表现;用好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构建一个便于群众参与的“四风”监督平台,充分释放群众监督的正能量;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党员干部,要精准有力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闽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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