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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立良法 助创城常态长效

2018-05-12 23:15:00 石芳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5月12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继7-8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前往上杭、武平等地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后,11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振春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邀请市、新罗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街道及社区负责人参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认为,龙岩市去年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文明行为促进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固化龙岩市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成为地方性法规,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形成。

就进一步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调研组强调,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把凝聚共识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确保条例科学适用。要通过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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