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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入河 龙岩翠屏山煤矿被罚28万元

2018-04-10 08:40:02 李大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调查:铲车操作不当 致堆场底部“破洞”

龙岩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事发前,翠屏山煤矿在清理堆场、晾晒煤泥过程中,未采取防范措施,部分煤泥通过堆场底部过水涵洞的“破洞”,流入过水涵洞,进而与外排矿井废水汇合,导致污泥排入小溪河,影响小溪河水质。

对此,龙岩翠屏山煤矿对外发布报告称,煤泥堆场底部“破洞”系铲车工操作不当损坏涵洞盖板所致,最终造成堆场煤泥流入涵洞,污染小溪河。目前,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下一步将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强化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导报记者获悉,事发后,经过一夜堵截,该矿企通过采取填堵涵洞窟窿,用黄土、沙袋堵截上游来水,用管道将上游来水引至下游,紧急清理已泄漏的煤泥,于3月26日凌晨3点消除了煤泥对外环境的影响。

处罚:涉及2项违法行为 从重从严共罚28万

导报记者获悉,事发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并按照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经过环保部门认定,翠屏山煤矿的行为违反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两项规定。

最终,龙岩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于近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项违法行为,该企业分别按上限被处以20万元、8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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