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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上榜2017年环境改善成效明显市(州)拟入选名单

2018-03-24 11:40:19 林阿玲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3月24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22日环保部将2017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 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的要求,拟确定河北省邢台市、福建省龙岩市、山东省日照市、贵州省黔南州、云南省红河州、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青海省海北州作为2017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公示时间为3月22日至28日。

《通知》第23条指出,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州),中央财政年度污染防治有关专项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给予相应奖励。

去年,龙岩市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力推进“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司法移送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办理案件234起,比增20%,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调查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年均值均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九龙江北溪龙岩段水质达标率为85.7%;汀江(含梅江)水质达标率为100%;闽江沙溪连城段水质达标率为66.7%,均有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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