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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建立河道检察官制 全市首创“一河一检察官”

2018-03-07 10:14:20 李贵荣 黄妍 来源: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3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黄妍)日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河道检察官制助推新罗区河长制深入开展的意见》。这意味着,龙岩市新罗区将在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开展联合监督相关工作事宜。导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新罗区在龙岩全市首创“一河一检察官”的做法尝试。

据了解,根据新罗区流域情况和镇街搭配的原则确定的督导组分工安排,将全区20个镇街划分为6个片区,选派6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各片区河道检察官,对应联系河长办督导组6位成员,挂钩联系所负责片区内各镇(街道)河长、村级河长及河道专管员。

如何运作“一河一检察官”体制,新罗区检察院将增聘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为生态检察联络员,纳入“一室N点多员”生态检察保护网,河道检察官定期或不定期与生态检察联络员召开工作联系会,及时了解河道排污、倾倒垃圾、占河填河挖河、河道水质变化等情况,收集破坏水环境的案件线索,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题;对监督发现的相关河长办成员单位在工作制度、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推动执法规范化。

河道检察官体制的运行,是不断创新检察监督模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构建责任明确、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助推河长制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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