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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首例:“老赖”拒缴消防罚款,法院强制执行

2018-01-25 17:01:41 戴敏 吴培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月25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吴培清)近日,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对拒缴消防罚款的连城亿达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行政裁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这是全县首例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消防行政处罚决定。

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稳定,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严格执法,在夏季消防检查行动中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于2017年5月17日对亿达纺织厂房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自动消防设施失效、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及三楼疏散走道自燃排烟窗无法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为此,大队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并予以1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下发后,企业负责人在消防监督人员指导下,虽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亦未提出申请复议或诉讼,经消防部门催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当起“老赖”。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诉期满后,消防部门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消防部门强制执行申请后,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办案程序、执法档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经行政裁定对亿达纺织有限公司实行强制执行,要求该企业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立即执行,即缴纳罚款1万元。

这是2009年新《消防法》颁布以来,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为全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了先河,对今后再有观望态度,拒不履行消防处罚的单位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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