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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两统一”改革,永定交出良好答卷

2017-11-29 09:26:08 阙小琴  苏冠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1月29日讯(记者 阙小琴 通讯员 苏冠生)2016年,因证据不足不捕数同比下降42.85%,因证据不足不诉数同比下降53.84%,纠正违法数同比下降42.10%。今年初以来,因证据不足不捕数为0人,同比下降100%,因证据不足不诉数为1人,同比下降95.8%,纠正违法数为1件,同比下降90.9%。

这是2016年省公安厅部署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以下简称“两统一”)改革后,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大胆探索、先试先行之后交出的答卷。

把准“脉” 直击问题

2015年,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因事实不清不捕25人,因事实不清不诉43人,被纠违24次。当年2月,何松从永定区城关派出所调任永定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大队长,但是这个大队长并不好当。“长期以来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经常会出现一些因证据不足导致不捕不诉的情况,检察院、法院认为我们的办案质量比较粗糙。”

“公安是以破案数论成效,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则以‘诉得出去、判得下来’衡量办案实效。”何松认为,这一改革不仅倒逼公安部门要重视刑事办案质量,更是让犯罪分子无法逃离法律制裁。

“改革之前,我们法制大队只管案件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就退还给办案人员,由办案人员自己去解决,此后,办案单位直接跟检察院对接。”何松认为这是永定公安分局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不高的“症结”所在,“这样的审批责任不明晰,最终导致不捕不诉率偏高。”

开好“方” 破解难题

为实现以破案数论成效到以办案质量论高低的蝶变,2016年3月,借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的东风,何松建议在全局试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得到局党委的肯定与支持并付诸实施。由于成效显著,今年1月,经龙岩市公安局命名的“何松法制工作室”应运而生。

“我们工作室以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法为主线,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致力于刑事案件的全流程监督与管控,推动刑事办案质量的提升。”何松说,改革实现了由片断式监督到全流程式监督、由多头标准监督到统一标准监督、由零散化监督到清单化监督、由命令式监督到服务式监督的转变,有效破解了刑事案件点多线长监督难、多头出口标准乱的难题,提高了办案质量。

以全流程式的监督为例,过去案件只有到了需要法制审核的环节才会被监督,刑事案件办案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改革后,刑案审核中队民警要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全流程监督,结合案件办理的进展,适时提出指导监督意见。“从立案开始,我们就要参与办案过程。案件量大增,多的时候一天要处理十来件案件。”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郑育祥坦言,改革后加班加点成为工作常态。

病根除 多方受益

办案民警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不需要再为送达案卷文书、与检察院对接花精力;有了法制部门的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办案单位领导不需要再为案件质量突然出问题而操心……何松表示,经过一年来的奋力打造,“两统一”制度的益处渐显,办案单位和民警等相关人员都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福利。

“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环节,以前处理刑事案件多方协调是常态,现在我们直接跟法制大队联系就可以,他们会去监督落实。”永定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阙如聪表示,“两统一”改革之后,永定公安分局的办案质量大幅度提高,捕后轻刑率大幅下降,同时,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的超期限办案等违法行为也大幅度减少。

为了对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进行再深化、再拓展,在已建立检察机关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基础上,今年9月8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驻永定公安分局检察室”成立,何松说,这为“侦控一体化”的良好检警关系的建立架起了桥梁,成为提升刑事办案质量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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