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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两统一”改革,永定交出良好答卷

2017-11-29 09:26:08 阙小琴  苏冠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1月29日讯(记者 阙小琴 通讯员 苏冠生)2016年,因证据不足不捕数同比下降42.85%,因证据不足不诉数同比下降53.84%,纠正违法数同比下降42.10%。今年初以来,因证据不足不捕数为0人,同比下降100%,因证据不足不诉数为1人,同比下降95.8%,纠正违法数为1件,同比下降90.9%。

这是2016年省公安厅部署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以下简称“两统一”)改革后,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大胆探索、先试先行之后交出的答卷。

把准“脉” 直击问题

2015年,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因事实不清不捕25人,因事实不清不诉43人,被纠违24次。当年2月,何松从永定区城关派出所调任永定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大队长,但是这个大队长并不好当。“长期以来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经常会出现一些因证据不足导致不捕不诉的情况,检察院、法院认为我们的办案质量比较粗糙。”

“公安是以破案数论成效,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则以‘诉得出去、判得下来’衡量办案实效。”何松认为,这一改革不仅倒逼公安部门要重视刑事办案质量,更是让犯罪分子无法逃离法律制裁。

“改革之前,我们法制大队只管案件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就退还给办案人员,由办案人员自己去解决,此后,办案单位直接跟检察院对接。”何松认为这是永定公安分局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不高的“症结”所在,“这样的审批责任不明晰,最终导致不捕不诉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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