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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在全市首次立案监督替考案

2017-11-03 11:32:04 戴敏 林巍杰 李庆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11月3日讯(记者 戴敏 通讯员 林巍杰 李庆炫)“有些人真懒,考个摩托车证都要找人替考……”平常的一句闲聊,却引起了检察官的“兴趣”。不是因为检察官八卦,而是因为这种不诚信的作弊行为,被写入了刑法,很有可能构成犯罪了。

日前,经过对犯罪线索的进一步查证,长汀县检察院确认了相关犯罪嫌疑人及事实,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黄某、王某进行立案侦查。

据查,今年上半年,黄某报名参加了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在理论科目考试时,黄某害怕无法通过考试,就想找个“枪手”替考。经过一番筛选,黄某找到了自己的侄子王某,请求王某帮忙替考,王某也满口答应了下来。考试当天,王某拿着黄某的身份证混进了考场,但是在考试途中被监考人员发现了。

案发后,黄某、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们表示虽然知道替考是违法的行为,但却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在办案人员的说法教育下,追悔莫及。

办案检察官介绍,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罪名,将与考试作弊的有关行为纳入了刑事规范。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悉,自考试作弊入刑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了组织考试作弊案、代替考试案6件13人,其中起诉5件9人,均被作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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