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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保障10类住房困难人群

2017-09-16 11:47:31 李大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9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针对中心城区的保障房,龙岩市政府日前发文要求有关部门加快配租步伐,进行分类保障,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分配模式,切实解决部分特定家庭住房困难。

据介绍,将对住房困难的10类人群,实施分类保障,具体对象范围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一线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的家庭、孤老病残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符合条件的部队干部、士官;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获得全国英模称号,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军烈属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及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开发区、高新区企业高级人才和一线技术人才;青年教师、医生;公、检、法系统青年干警及公安协警。

而纳入分类保障范围的家庭,应当是无房或住房困难的特定家庭,具体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用于实施分类保障的房源,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向保障对象提供的保障房类型应符合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准入标准、评分办法和实施程序实施保障房分配,实行分配全过程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保障房使用和退出管理,避免保障房资源闲置或不当使用。在分类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和保障房分配、使用、退出管理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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