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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驶重型营运货车上高速被查

2017-09-15 21:39:42 李凌生 黄敏 邱夏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刘某被查现场

东南网龙岩9月15日讯(记者 李凌生 通讯员 黄敏 邱夏云)喝了酒不能开车,这是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可是男子刘某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重型营运货车上高速。铤而走险的他近日被查,受到应有的惩罚。

据悉,09月10日18时左右,刘某驾驶冀E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厦蓉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入口时,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后经检测,刘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天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从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链接: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拘留15天,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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