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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龙岩实践,公权力捍卫公共利益

2017-09-13 10:02:28 邓炳秀 陈章群 戴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以人民之名公诉,公权力捍卫公共权益

“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为一线检察干警,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试点工作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有机联系在一起,通过监督、协调、配合,形成了保护公共权益的强大合力。”邱祥美评价道。作为试点,龙岩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将行政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工作,不仅追求每一起案件立得住,而且争取形成“样本效应”,推动解决类似问题。

龙岩市检察院通过加强内部公诉、侦监、生态、反贪、反渎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和案源线索审查、移送机制,对全市近两年来200余件自侦案件逐案排查行政机关疏于履职的情形,论证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龙岩市检察院还从外部借力找案源,积极构建“定点+巡回”服务群众工作平台,依托在35个乡镇、街道园区建立的派出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室,在142个村居、社区建立检察院的民情联系点,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下访巡访等活动,加大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知度,积极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案源线索。同时,主动走访环保、质检、信访等行政部门,从中筛选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信息。

“我们以身作则,规范检察建议制作、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密切跟踪案件发展动向,紧紧把握‘公益’二字,认真准备好每一起公益诉讼的材料和人员安排,严控案件瑕疵,确保案件质量。”龙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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