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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龙岩实践,公权力捍卫公共利益

2017-09-13 10:02:28 邓炳秀 陈章群 戴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检察官出庭“官告官”,行政公益诉讼促履职

行政公益诉讼被称为“官告官”,是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龙岩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们以案件侦查为突破口,对每个环节进行调查取证,为国家挽回大量国有资产。”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邱祥美介绍说。

2016年5月,办案检察官发现永定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在审核国家农机补贴发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四件套取农机补贴的行为予以认可,涉及11人,造成91万余元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流失。因此,龙岩市检察院通过永定区检察院向该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采取措施,会同永定区财政局收回被套取的农机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享受补贴的资格,挽回国家损失。

永定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虽然有对5个经营组织和个人已尽追缴责任,但事实上仍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没有依法撤销已作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致使国家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6月8日,永定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月23日,永定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做出行政判决,支持永定区检察院的诉求。

试点开展以来,龙岩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68件,其中行政诉前案件67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有50件,有效发挥了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的主动性。2016年,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督促区环保局履行职责案,被高检院列入首批15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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