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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级“微腐败”安上“探照灯” 连城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制度

2017-08-27 10:49:40 唐亚新 黄水林 丘汉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8月27日讯(记者 唐亚新 通讯员 黄水林 丘汉森)“多亏了督导员及时发现提醒,帮助村里避免了一起违规发放补贴的事项发生。”23日,在连城县林坊镇张坊村村部,村党支部书记张芳湘这样告诉记者。

今年5月底,张坊村在举行村妇代会改建村妇联的选举工作会议中,向与会的30名村妇女代表们每人发放了50元会议误工补贴。7月中旬,村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李志能在为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脉摸排时发现这一情况,向村里指出这属违规发放津补贴,与市委2号文件精神相违背。张坊村立行立改,村两委与村妇联挨家挨户向每一位妇女代表解释说明做工作,顺利收回了1500元违规发出的补贴款。村妇联主席、县人大代表黄玲燕深有感触说:“不要小看这50元钱的收回,大大增强了妇女们讲纪律、守规矩的意识。”

今年6月,连城县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创新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制度,为村级预防“微腐败”安上“探照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导员由挂村党政领导兼任,由乡镇党委直接委派和管理,接受乡镇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负责对村两委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进行监督、指导,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指导和监督村两委开展工作;对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廉情信息,对村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存在的不良习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对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集体“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推动“村财乡(镇)管”“村财公开”等制度落到实处。据了解,连城目前247个村(社区)均已设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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