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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保障性住房政策调整 多项申请条件有变

2017-08-16 09:10:21 戴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8月16日讯(记者 戴敏)近日,龙岩市正式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调整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其中对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申请条件均有调整。

《细则》中,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要求不变,仍为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含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60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42720元;在新罗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住房和非居住类房屋,下同)。但此次《细则》,要求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同时,放松了单身人员的年龄要求,单身人员只须年满40周岁即可(新罗区城市低保对象除外)。

公租房方面,对家庭财产收入要求不变,仍为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3元,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1044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53132元;并要求在新罗区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此次,新的规定将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一年放松为连续缴纳6个月。同时,《细则》规定了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未拥有机动车辆;单身人员满20周岁即可。

经适房方面,对家庭或个人收入要求仍为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712元,单身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3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86136元;在新罗区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细则》规定,原要求申请人户籍在划分范围外的,应在新罗区范围内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新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现调整为,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4年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未正常。此外,对申请经适房的家庭车辆也有具体要求,申请家庭仅限于拥有一辆机动车辆,机动车排量在1.6升(含)以下且引擎不带涡轮增压。单身人员年龄由原来需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统一改为年满20周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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