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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你按时足额领到了吗?

2017-08-04 15:40:02 傅利昌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8月4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热!热!热!7月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7℃以上。福建省气象局也发布高温橙色预警,7月21-29日,我省出现持续大范围的高温天气,最高气温可达37-39℃,局部超过40℃。

近期,多个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应对措施,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

7月29日,记者在龙岩城区采访发现,一些用工单位在政策落实上还不到位,大多数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足或没拿到高温津贴,有的户外劳动者还不知道高温津贴为何物。

多地下文应对高温天气

所谓“高温津贴”,其实是针对劳动者因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额外消耗劳动的补偿。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在发放时间上,我省是从5月至9月,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从7月3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高温津贴在基层一线难以落实

近年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来充抵津贴发放。然而,仍有不少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更有大量建筑工、环卫工、绿化工、快递员等等,终日在炎炎烈日下工作,却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

记者采访发现,高温津贴不发放的情况在我市普遍存在。记者走访了一些户外工作者如一线外卖小哥、快递员及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发现高温津贴在基层一线难以落实,不少用人单位将原本应正常发放的高温津贴直接降低标准发放,甚至变相地变成其他所谓的降温实物补助。

“从7点半开始送货,直到下午6点半收工。” 7月29日上午,记者在龙岩南城某居民小区看到正在送货的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小吴,问到高温津贴,汗流浃背的小吴吞吞吐吐起来,他告诉记者,现在是快递旺季,每天收发的快递单极多,他一天要送100多个包裹,天气再热也要送,送不完是要被罚款的。为了完成快递配送,他一天到晚都得顶着烈日工作,即便大中午也没时间休息。他告诉记者,工作了三年,公司从来没有给他发放过高温津贴。

7月29日下午3点多,正在登高东路某清汤粉店吃饭的小赖告诉记者,他是某外卖公司的外卖小哥,入职一年多了,每年最难熬的就是七八月盛夏季节,一天到晚头顶烈日,马不停蹄。为了赶时间,上楼时小跑,一步两个台阶。他说最怕送餐到医院或写字楼,9层以下往往选择爬楼梯,因为电梯太难等了。尽管天气炎热,小赖送餐时很少喝水,不喝水是为了不去厕所,这样会省不少时间,只有闲下来的时候才觉得渴的难受。他说,一般3点钟以后才有空吃午饭,因为上午11点至下午2点是送餐的高峰期。记者问他有没有领到过高温津贴?他说送一单外卖赚几块钱,以前没听说过高温津贴。那么热的天气送外卖确实很辛苦的,发点高温津贴也应该,但不发我们也认了,不想丢了工作。

天气越炎热,市民桶装饮用水消耗越多,送水工就越忙碌。龙岩某矿泉水公司送水工小林每天7点多就开始送水,一直送到晚上八九点钟,一天要送100多桶的水,中间只有吃饭的时间。烈日当空,他也要上路送水,因为消费者等着水饮用。记者问他,公司有没有发放高温津贴?小林告诉记者,高温季节公司给他们每月发放两吊矿泉水(12瓶/吊),一天还不到一瓶。

尽管天气炎热,龙岩城区不少建筑工地在七八点钟就进行施工,一般中午停工,至下午三点后再施工。但也有部分工地为了赶进度,中午也顶着烈日进行作业。对于高温津贴,不少工人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而大部分工地也仅仅提供矿泉水、凉茶等饮料等用于降暑降温。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的单位降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些用人单位并没有以现金的方式发放高温津贴,改为以发放饮料来给员工“降温解暑”;有的单位高温津贴没有随6、7月份的工资一起发放,而是要等到9月份时集中发放。

 

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写进劳动合同

多年来,高温津贴的落实一直是个难题。

政府不处罚,员工不要求,是高温津贴年年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将高温津贴的发放与问责结合起来。建筑、餐饮、快递等行业的问题比较突出,应将这些行业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健全、完善职工高温津贴制度,通过工会等协助劳动者与企业平等协商,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写进劳动合同。高温津贴标准如何制定和调整,应当举办听证会,让更多高温下的劳动者参与讨论,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除了发放津贴,还应科学调整高温下劳动者的作息时间。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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