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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闽西铺展绿色梦想——龙岩谱写林改辉煌新篇章

2017-07-25 11:43:34 石芳 罗旭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阙小琴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7月25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盛夏时节,走进闽西,人们不禁倾心于这里红与绿的底色:红,源于繁荣的红色文化与世代相传的红色基因;绿,便是绵延的苍翠与舒心的碧水蓝天。

红色闽西传承红色基因、奏响绿色的主旋律,这一切源于15年那一场被称之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又一次伟大革命”的改革——闽西人民敢为人先,率先点燃林改星火、步步深化,解放了被束缚已久的林业生产力,激活了一度沉寂的山林。

沐浴林改春风,十五载励精图治。从绿色生产到绿色生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奏响绿色发展协奏曲,让群山变“绿山”,让林农坐守“金山”,让山区转型有了“靠山”。

林改春雷响: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群山怀抱里,一座座新楼掩映在翠绿丛中;茂林修竹之下,林下经济焕发出生机活力,这是闽西大地上一种常见的景致。

然而,时间倒流15年,谁也想不到会有现在的好日子。

改革伊始,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等经营体制机制和利益分配上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挫伤了林农的积极性。林农对集体林不想管、不敢管,而村集体又管不住、无法管,陷入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望着青山难收益等“五难”问题。

改革势在必行。

2001年,龙岩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武平县出台了全国第一份林改规范性文件、颁发了全国第一本林权证,创造了林改的“武平经验”。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万安镇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是全国第一本林权证的持有者。“我当时分到了259亩林地,有了证就等于吃下‘定心丸’,心想山是我的了,我有权管了。”李桂林说,“林改后,每个村民都是护林员,村里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一起涉林矛盾纠纷,也没有发生一起盗砍滥伐林木案件。”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专程来到这个距省城最远的山区县调研林改工作,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林改的方向是对的。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等指示,为武平林改一锤定音。

2003年,福建全省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

2008年,龙岩市林改“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做法作为核心内容,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近年来,龙岩也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等称号,7个县(市、区)有6个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龙岩市林改的成功实践,为全省和全国林改起到了探路子、树典型、作示范的作用,对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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