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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冷板凳”,让低效闲置用地“活起来”

2017-07-12 10:49:28 戴敏 陈天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盼盼公司受让低效用地建厂房

东南网7月12日讯(记者 戴敏 通讯员 陈天长 文/图)6月底,在龙岩市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盼盼食品公司二期工地上,新建的4栋厂房已经封顶、进入装修,手撕面包生产线即将上马;而另外准备建饮料生产线的5栋新厂房也正在建设中。这块从原铭郎公司转让给盼盼公司的97亩闲置低效用地,终于开始发挥它的作用。

这是长汀县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一个缩影。2016年以来,长汀按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以用为先、一地一策”的原则,开展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工作。截至今年6月,全县共认定闲置工业用地11宗,面积410.29亩,其中,依法收回7宗面积293.17亩,限期开工3宗面积115.5亩,正在处置1宗面积1.62亩,处置率达99.6%;认定低效工业用地104宗面积4701.9亩,已盘活91宗面积4441.35亩,处置率达94.46%。

以用为先,分类处置闲置用地

长汀县设有3个工业园区,分别为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晋江工业园区、龙岩稀土工业园。去年以来,长汀县通过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将低效闲置用地处置情况纳入各园区年终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在2017年9月前必须见成效,要求闲置土地的处置率达100%,低效用地的处置率达70%以上。

“闲置土地是指企业拿地2年,但一直未开工建设的土地。”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董红华说,对闲置用地,主要采取限期开工、置换、收回、收储,延长开发期限的办法处理。

其中,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2年以上的,依法无偿收回。目前,全县已无偿收回4宗面积210.83亩,依法收回后重新组织招拍挂进行盘活。如原智博耀光电有限公司用地,收回后通过招拍挂重新出让给福建省劳勃特有限公司28.05亩,目前公司已实现顺利投产。

据董红华介绍,对于因征迁等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土地闲置2年以上的,则通过协商依法有偿收回。目前,全县已有偿收回3宗面积82.34亩。

而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的,要求企业限期开工否则依法无偿收回。日前,全县对3宗面积115.5亩闲置工业用地下达了限期开工通知。

鼓励引导,出租厂房盘活用地

“低效用地是指企业拿地2年,项目开工建设未超过三分之一的土地。”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华如介绍,在长汀目前所有的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中,低效用地占总量的50%,如何盘活这些存量工业用地,长汀出了不少“招”。

马华如说,通过“分类处置、一地一策”,长汀县对具备开发潜力的企业,以激励促开发,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或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项目。

“有些企业厂房土地有富余,既浪费了土地资源,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还不如出租盘活。”在马华如看来,引导企业出租富余房地,鼓励中小微企业以租赁厂房形式入驻园区,对双方来说好处不少。

去年,汀州龙数码科技公司将闲置厂房约6000平方米出租,引进万齐、众帮等3家医疗器械企业入驻。“通过出租,汀州龙公司增加了租金收入,而其他三家公司则免去了拍地建厂的麻烦,项目落地周期大大缩短。”马华如说,三家企业从租厂房到投产只需3个月,而如果自建厂房则至少需要2年时间。

目前,全县已有28家企业以租赁厂房形式入驻园区,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

同时,对于关闭停产企业,长汀县实施腾笼换鸟政策,将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27宗面积1420.05亩的低效工业用地,通过政府牵线搭桥重新转让给盼盼、安踏、鸿程、飞驰、天乐等19家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

长汀县盼盼公司就享受到了这项政策带来的“福利”。为扩大生产,盼盼公司原计划在距现公司20多公里的河田镇拿地。相关部门获悉后,为同在一个园区的盼盼公司和铭郎公司牵线搭桥,最终铭郎公司的97亩闲置用地转让给了盼盼公司。“这既减少了盼盼重新拿地建厂的成本,而且在同一园区便于管理,而铭郎公司也得到资金,可以说实现了双赢。”马华如说。

惩防并举,推动企业集约用地

对于拿地等待观望的企业,长汀实施帮扶管控相结合政策。一方面,健全企业融资、用工保障等服务制度,帮助企业扩大生产,如飞驰科技通过融资扶持扩大生产规模,被列为2017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土地使用税,逆向推动企业集约用地。

对违反招商及土地出让合同改变规划、用途,变相建设“工业小产权房”企业,通过立案查处、倒查问责、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如西河服饰公司,擅自将工业用地改建住宅,被严肃查处。

据了解,长汀县通过政策引导、建章立制、部门协作来强化监管。在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基础上,建立了用地情况公示、用地跟踪管理、疑似低效闲置用地提醒、用地全程法律监督等多项制度。

同时,强化合同监管,在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合同监督办,县国土、商务部门配合,严格督促企业履行招商及土地出让合同。2016年以来共发出催告通知书、律师函16份,强化了合同约束力。

严格用地限额,单个项目一次供地原则上控制在100亩以内,项目用地较大的,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按需供地”方式解决。强化政策约束,出台以税控地和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引导企业节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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