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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利息借款诈骗  夫妻获刑十年三个月

2017-07-11 18:57:58 戴敏 罗礼发 兰家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戴敏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7月11日讯(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兰家华)夫妻欠下巨额债务,在明知无法返还情况下,又以高息向他人借款,供自己还债与生活,最终导致他人损失上百万。近日,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罗某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6万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间,张某、罗某夫妇在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个人借款无法收回且家庭收入仅为三千余元的情况下,仍以月利率3%或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回报,以帮别人还银行借款短期拆借和资金周转为由,向被害人童某、张某、张某某等人借款共计145万元,以“拆东补西”的方式,将大部分借款用于归还之前所借款项及产生的利息、支付“银会款”,部分借款用于生活开支,案发时造成童某、张某、张某某等人的损失共计117.37万元。

2016年3月28日,被告人张某、罗某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工商银行文灶支行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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