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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消防出台五项简政放权便民新举措

2017-06-16 11:53:36 戴敏 周杨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凌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6月16日讯(记者 戴敏 通讯员 周杨东)14日上午,龙岩市消防支队出台五项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便民新举措,并面向社会公布:

这五项“消防管理”新举措包括:一是缩小消防行政审批范围。除公共娱乐场所外,取消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含)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三是优化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消防审批服务。对城市综合体内设的场所,按照要求分类别实施减负放行、比例抽查、优化审批。

四是明确和优化市、县消防部门在“建筑工程规模”方面的审批权限。建筑单位申报的建筑工程中有部分单体建筑达到支队审批权限的由支队审批;各单体建筑均未达到支队审批权限的由辖区大队审批。对列为省、市级重点项目的工程,工程规模未达到支队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辖区大队审批。

五是简化优化部分消防审批申报材料。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时,无需再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筑单位申请竣工消防验收、竣工消防备案时,无需再提供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供货证明材料,以及施工、工程监理证明等材料;在申请营业前消防检查时,无需再提供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竣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时,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列有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的清单。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办公场所、除公共娱乐场所外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由计算机制作的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目前,上述五项“消防便民新措施”文件已下发至各县(市、区)基层消防部门,并实施。

在深化公安改革服务工作中,龙岩市消防支队先前已制定《龙岩市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12项便民服务措施》,通过出台缩小消防行政审批范围、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减少消防审批前置条件、简化消防审批条件、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等系列举措,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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