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
2017-05-05 11:02:00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张烨 通讯员 吴建平) 5月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出台,自5月1日起执行。该《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龙岩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停车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该《管理办法》共19条,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主体、服务收费定价形式、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情况、明码标价等作出规定。同时,该《管理办法》缩小了政府定价范围,定价管理类别由原来的8类减少为5类;明确了除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停车场外,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收取停车费的,由公安交警或政府指定的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另外,该《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提倡对新能源车的停放服务收费给予优惠。 据不完全统计,龙岩中心城区由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共27个、停车泊位9610个,目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的停车设施16个,停车泊位共543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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