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龙岩频道 > 正文

漳平市南洋等六乡(镇) 列入福建省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乡(镇)创建名单

2017-04-21 16:18:51 廖志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4月21日讯(通讯员 廖志添)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明确了全省51个乡(镇)列入福建省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乡(镇)创建名单,我市共有六乡(镇)名列榜中,具体是漳平市南洋镇、永福镇,新罗区适中镇,上杭县稔田镇,武平县城厢镇,连城县揭乐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筛选的省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乡(镇),在扎实推进实施的要求有:要围绕创新和示范两个方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高水平进行规划设计,突出产业特色和竞争力,充实完善创建方案。要明确“十三五”期间总体目标和2017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具体创建节点,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加大政策扶持的要求有:要突出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项目储备与滚动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吸引社会各界参与,集聚政策资源。省级、市级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资金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予以倾斜,允许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积极争取安排资金、健全银企合作机制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示范地区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和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加大扶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力度。财政部门在国家现行政策框架内,按照“渠道不变、突出产业”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对试点示范工程的支持。经信、国土、农业、商务、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试点示范工程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和相关支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