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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及各县(市、区)落实公车改革方案

2017-04-07 14:24:13  来源: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去年11月16日开始,102个市直参改单位把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报至市车改办进行审核批复,并于11月28日起进行封车。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去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中央车改精神,我市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出行

方案规定,“保障出行”是这次车改的一项重要原则,改革后,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为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实现公务出行的社会化、市场化。

市直各参改单位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即: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中城街道、西陂街道、曹溪街道等7个街道)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上、下班和规定区域内一般公务出行也不负责接送。超出保障区域,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跨区域的公务出行,可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或者从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租车。

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

方案规定,改革后,参改单位不留一般公务用车。对保留的机要、应急和接待等公务车辆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对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建立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综合管理平台,两年之内建设到位。对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工作的用车,也纳入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综合管理平台。

对其他集中处置的车辆,一是对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报废;二是公开拍卖,竞价出售。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建立统一的北斗导航定位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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