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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首邀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

2017-03-20 09:07:42  来源: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立烽 张丽华) 15日下午,永定区法院对案外人简某超提出的执行异议案件依法公开举行执行听证会,并邀请具有国土、房产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程序。

原来,该起执行异议之诉还得追溯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与简某贞、陈某恩等7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年1月,永定法院执行该起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简某贞名下有套房产可供执行,遂依法查封并裁定评估拍卖该房产。同年3月2日,简某贞的父亲简某超以其拥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且房子系其所建提出案外人异议,要求法院停止执行该套房产。

围绕争议的关键问题,主持听证的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引导当事人先后进行举证、质证,并认真听取各方辩论意见。参加听证的2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判断,分别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争议的几个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听证持续了1个半小时,因异议人不同意和解,且案件矛盾争议较大,法院决定择期作出裁定。

“以往参与更多的是案件的陪审,今天是第一次参加执行听证,让我对法院执行难度、执行程序等有了进一步了解。将陪审员引入执行听证,也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履职的平台,我觉得挺好。”全程参加听证的人民陪审员兰卫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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