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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全市发出三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03-07 10:07:24  来源: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邱妤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罗姝 通讯员 廖晓熠) 今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一周年。3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去年以来,我市不断掀起反家暴法宣传热潮,妇女群众知晓率逐步提高,全市共发出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永定、上杭、连城法院分别发出1份)。

据悉,我市着力构建多元化家事纠纷工作机制,建立公安、法院、妇联和村(居)委会分工合作机制,同时创新家事审判和妇女维权模式,如武平县妇联争取县法院挂牌成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巡回法庭,新罗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成立娘家人调解工作室,东城妇联、司法所联合成立全市首家家事调解委员会。此外,还实行“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并存受理服务。

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贺烨提醒,如果遭遇家暴,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还可向加害人或自己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暴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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