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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学习
《福建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

www.fjsen.com 2016-12-09 23:28:42 张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张燕)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精神,厘清环境信访受理范围,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近期,支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大队为单位,集中学习了省厅制定下发的《福建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

 清单结合环保领域信访工作实际,将环保系统日常面对的信访问题按不同属性分为“环保业务类”“复议诉讼类”“信访类”和“非环保部门职能类”四大类别,共包括28项内容,明确了群众举报企业污染环境、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问题,举报中介机构违反标准或规范、申请调解环境污染损害纠纷、申请环保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等由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途径处理的,要引导当事人就引发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引发争议的民事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对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的,由有权处理的环保部门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对与保护环境有关,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能的问题(如涉及市容环境、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河道湖库管理、矿山秩序、产业政策等问题),要按规定程序转送同级主管部门。

 下一步支队将结合工作实际,紧抓环保领域问题处理工作,及时规范办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投诉问题,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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