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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www.fjsen.com 2016-11-29 10:36:34 来源:  我来说两句

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同时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和系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调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在全市环保系统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借助检察机关的优势,加强环保系统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为建设“清廉环保”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2015年11月5日,在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的积极协调下,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到新罗区法院法庭旁听新罗区环境监察大队长林某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庭审过程,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2013年环保违纪案件发生后,局党组结合案后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作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专题讲座,邀请市检察院法律专家作“两高司法解释”讲解,增强法律意识。局党组书记坚持带头宣讲廉政党课,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逢重要节日,局党组都以不同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强调有关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三是局党组积极领导、支持纪检组开展各项监督。全局实行《勤廉监督联系卡》全覆盖制度,要求各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每受理一个事项都要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在《环保工作人员勤廉监督联系卡》回执上签字,由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对联系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共梳理出权力事项70个,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61张,查找廉政风险点13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92条,划分风险等级115项,其中:高风险项8个,占7.0%;中风险项41个,占35.6%;低风险项66个,占57.4%。另外,根据纪检组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涉及机关内部管理的27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并抓好落实。立足抓早抓小,建立并实行“四必谈”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新参加工作的干部、新提拔的干部、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有群众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015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没有出现因违反政风行风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被有关部门通报或查处的行为。按照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违纪必究的原则,纪检组监察室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到该反馈的反馈、该上报的上报,局党组自始至终都积极给予支持。

四是大力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局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对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以及单位公款存储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从干部自查情况看,没有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纪检组进一步加强了重要敏感点的防范工作,在防止公款存储中的谋私逐利方面,明确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今后凡是需要新设、变更账户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内部公示后才能进行操作;在防止环保审批、执法等过程干扰方面,建立了请托说情登记制度,要求各科室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违反原则请托说情的,要记录在案,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对通过请托说情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人和事,将坚决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认真抓好上级纪委在不同时间节点制定下发的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如市委反腐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干部职工没有出现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有关部门查处的行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下降5%。

六是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下发《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明确纪检组与党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着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情况的提醒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切实加强环评审批、固化管理、环境执法、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环保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行为,强化对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据统计,2015年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共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2家环境违法企业,有的企业主被处以行政拘留。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监督管理,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多层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十不准十不得”等相关文件,同时重申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必须在固定场所停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监督检查。通过扎实工作,2015年以来市本级及全市环保系统均没有发现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以及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七是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局党组通过扎实认真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环保局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的转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一些重点环保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了新进展。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位于全省前列。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中有升,汀江、闽江流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九龙江流域(除顶坊断面外)水质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总量减排基本完成,预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比“十一五”减少13.94%、20.28%、22.54%和6.25%,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省级生态市顺利通过现场考核验收。

责任编辑: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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