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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喝酒醉死人 酒友赔偿起纠纷

www.fjsen.com 2016-10-05 17:29:56 刘玉荣 罗婷 许兴龙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闽西新闻网讯 酒桌上因饮酒死亡的案件屡屡发生,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和家人。如果因劝酒或逼迫别人喝酒致人伤残或死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长汀县司法局南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请客喝酒醉死人的矛盾纠纷案件。

原来,几天前的一个中午,长汀县南山镇南田迳村民陈某泉在龙岩某饭馆宴请同村陈某安等四人,席间主人以白酒招待客人,至宴席结束,大家都喝了不少,少的喝了6两,多的喝了9两。当天下午,陈某安突感不适,17时左右突然呼吸停止,马上送往医院抢救后,第二天下午宣布死亡。陈某安因醉酒而死,其家属及亲友要求同桌的四酒友承担责任并补偿陈某安死亡损失30万元。南田迳村委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也拒绝火化遗体。

村委会干部随后向南山司法所报告,请求派工作人员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报告后,马上赶赴该村,对事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了解,充分听取当事人各方意见,并采取背靠背引导、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讲情讲理讲法。最后各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下,达成同桌四酒友根据责任轻重分摊补偿数额共补偿死者家属19.5万元的协议。

(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罗婷 许兴龙)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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