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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8名责任人受处分

www.fjsen.com 2016-08-11 10:00:41 吴鹏波 邬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鹏波 见习记者 邬眉)龙岩市纪委日前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8名责任人因侵吞扶贫资金、助他人违规领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受到处罚。这5起案例分别为:

永定区虎岗镇汉洋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永炎截留侵吞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1月,郑永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汉洋村“五保户”郑某某等3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户,并向虎岗镇申报危房改造补助。2013年7月,他领取了该3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4.5万元,将其中3.8万元占为己有。2016年7月,郑永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杭县下都镇扶贫办主任罗汉华截留贫困孕产妇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罗汉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截留部分资金的手段,侵吞下都镇9名孕产妇的补助资金合计3000元。2016年6月,罗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平县永平镇唐屋村党支部书记郑永扬等人工作失职,导致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郑永扬未按要求对上报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申报补助对象的资格进行认真调查、审核,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钟某琪被列为补助对象,并领取2012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郑永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唐屋村村委会主任郑太金、永平镇扶贫办原协理员兰启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汀县新桥镇三坑口村村委会主任谢代明等人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中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谢代明为不符合条件的汀江源生态农庄法人代表谢某堂,以其母亲付某妹的名义申报中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造成谢某堂冒领中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0.5万元。2016年4月,谢代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新桥镇扶贫办主任陈家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连城县莒溪镇墙里村原村委会主任廖发昌克扣低保金问题。2013年12月,廖发昌利用职务便利,分两次将林某群户分配的1070元低保金调整给林某妹,将其中670元占为己有。此外,他还侵占村财1400元。2016年6月,廖发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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