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法院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显成效
www.fjsen.com 2016-05-26 15:09:2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完善机制 提升审判质效 各基层法院开展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反映在“内在”的变化,则突出表现为各基层法院围绕审判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在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同时,将审判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审判团队,倒逼主审法官增强责任心;原来由院、庭长签发、审核的法律文书均变更为主审法官签发,取消各种繁琐的报批程序,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形成了审判质效“双提升”的良性局面。 武平法院十方法庭开展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以来,结案率同比上升23.6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限少10天,改判案件1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34%,同比下降了0.54个百分点。漳平法院新桥、永福法庭实行办案责任制改革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5件,审结394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了25.3%和14.2%,案件平均审限缩短了18天。 勇于创新 改革亮点纷呈 各基层法院在开展法庭办案责任改革中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和便民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对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新期待。 创新法律文书样式。武平法院为增强法庭办案团队的责任意识,对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样式进行创新,制作盖有印章的专门封面,尾部增加审判人员亲笔署名。 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作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永定法院对基层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明确规定采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模式,同时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认定等机制。 推行片区法官负责制。长汀法院根据法庭辖区乡镇多且跨区域大的工作实际,推行片区法官负责制,每个片区法官包片案件由其所在审判团队审理,有效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
责任编辑: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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